当前位置:首页 >> 导航 > 通知公告 >

第四届“荆州青年五四奖章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phpcms 发布时间:2018-04-17 17:30:25 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荆青发﹝2018﹞8号
 
各县、市、区团委,荆州开发区团委,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团工委,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,市直各委办局团组织,市企业团工委,大中专院校团委:
为集中展示当代荆州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荆州勇当多极排头兵,实现十年大振兴发展进程中作出积极贡献,团市委将于今年“五四”期间集中颁授一批“荆州青年五四奖章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
    “荆州青年五四奖章”表彰人选应是当代荆州青年的优秀典型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、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,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,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。
    1.年龄14至40周岁(1978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出生)、在荆州工作或学习(含驻外机构和工程项目等)的优秀青年;
    2.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;
    3.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德高尚;
    4.理想信念坚定、勇于创新创造、矢志艰苦奋斗,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;
    5.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。
    二、严格控制申报人选的推荐名额
    推荐人选由各单位团委、青联联合组织申报。各申报单位要扩大视野,拓宽渠道,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,推荐人选应注意结构,广泛代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。各单位申报名额按以下要求掌握:
    1.每个县市区可推荐2至3名,荆州开发区、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、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各推荐1名。
    2.市直企事业单位、大专院校推荐人选分别由团市委青发部、学少部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,提出推荐人选,各战线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。
    三、严格履行申报工作的程序和手续
    1.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切实将优秀青年典型推荐上来,通过申报评选,形成正确导向,激励和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与创造性。
    2.各申报地(单位)要对拟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,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相关部门的意见,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。
    3.申报材料(包括申报表、20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、350字以内主要事迹简介、人选考察表、公示情况的说明)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,一式2份(附电子版),由各申报单位团委于4月28日前统一报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。逾期未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;申报材料不全的,不予受理。
    联 系 人:谷飞宏
    联系电话:0716-8811702
    电子信箱:1123576560@qq.com
    邮寄地址: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54号
    邮政编码:434100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荆州市委
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4月17日
 
附件:


 
青春荆州二维码

鄂公网安备 42100202000050号